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准入和退出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0-19       浏览(

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以人才培养和科研开发为纽带,由纺织、服装类职业教育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着规范职教集团运行、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特设置职教集团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

一、合作原则

充分利用集团内高职院校、中职院校、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等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教科研成果,提高集团人才培养能力,将集团的人才、技术和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集团内成员单位依托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用联盟的创新体系,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形成各个主体共同发展、多方共赢的局面。

二、准入门槛

具备产学研用合作条件的组织机构应履行以下三点方可准入合作。

1.认同集团的价值目标和中长期计划,具备能够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贡献力量的意识,并愿意采取相应行动。

2.能够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资金、资源等条件,与集团内相关单位优势互补,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合作教研教改等方面提供支持。视组织的性质不同,具体支持方式可有差异。

3.在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理念引导下,接受职教集团有关教学的计划安排,与集团内其他成员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能拒绝集团或其成员提出的互利合作的活动方案。某些活动对组织机构本身的生产、教学、科研等工作造成了直接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不在合作范围之内。

三、退出机制

合作期间某成员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对职教集团的责任和义务时,该单位可以提出申请终止合作,退出职教集团。退出的情况包括:

1.原成员单位合并或撤销,不以法人形式单独存在;合并或新成立的组织结构希望加入职教集团的,按集团章程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2.成员单位在办学过程中不再与纺织服装产业或行业或职业教育发生联系,不适合继续留在纺织服装类职教集团。

3.成员单位因为领导人员变更、组织财务状况变更等重大事项影响,不再认同或继续参与职教集团活动。

4.组织机构在教育教学或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长期不参与职教集团活动或做出有损职教集团整体利益的行为。

6.其他不愿或不能履行职教集团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在成员单位提出退出职教集团的申请,或职教集团成员(或秘书处)发起将某成员单位从职教集团内退出的提议后,职教集团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对退出情况进行讨论,经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终止该成员单位的职教集团成员身份,解除与该成员单位的合作关系。

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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