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19-10-30       浏览(

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教学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

 

 

为落实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工作,切实发挥职教集团的优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特制订工作本条例

一、总则

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教学工作,协调各院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和保证中、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学管理委员会在集团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就集团内有关教学问题进行研究、评议、评审、咨询的机构。

 

二、组织机构

教学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成员内学术水平高、改革意识强、热心集团工作、对中高职教育教学有一定研究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行业、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教学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三、职责和主要任务

1.专业改革与建设:根据社会需求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建议和意见;组织校企人员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典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为各成员单位专业建设与改革提供范例;推进各成员单位的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深化。

2.课程与教材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校企联手合作开发新课程,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重点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教材。中高职在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之间实现教学内容的合理衔接和有效沟通,并联合开发新教材。

3.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校企双方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双向合作与交流的力度,推进专业教师到企业参与实践;聘请集团内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有序开展集团成员间师资培养、对口支援与交流活动。

4.实训基地建设:利用集团内企业资源优势,探索新的实训基地运行机制与模式,增强内涵建设和实训效果,扩大基地的影响力。

5.职业技能鉴定与教学质量监督:改革传统的考试模式,探索具有职业院校特色的考核方式,推进“双证书”制度;加强集团内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服务功能,为成员单位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提供帮助;完善现有教学督导机制,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制度

1.教学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2.教学管理委员会在需要用表决的方式决定事项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会议有效。表决结果以超过全体委员总数的半数为通过。